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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
关注程度:★★★★
《方案》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同时,为促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充分发挥环境治理和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给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补贴资金科学使用,在建项目应在合理工期内建成投产。
《方案》明确,自2021年起,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包括2020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的项目及2021年起新并网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资金由地方共同承担,更好地支持和促进生物质发电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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